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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的温馨提示
2020-04-24 09:10  

全校教职工:

接税务局通知,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,进行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。汇算清缴就是在一个自然年内,把一个居民(纳税人)所有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总计,计算纳税人年度内到底该缴纳多少税,然后根据代扣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额多退少补。

2019年度我校教职工有650余人成功申报并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,但仍有部分教职工尚未申报。请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教职工尽快通过手机下载“个人所得税”APP填报信息,并于2020年5月8日前完成填报,以便汇缴清算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时能够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抵扣。

注意事项:

1.教职工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,应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,并按照相关规定留存备查资料。

2.若个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,请及时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APP变更相关信息项。

3.是填报和完善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。

计财处

2020年4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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