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》国税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相关规定,“自2017年7月1日起,购买方为企业的,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在“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”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税收凭证。”
由于我校开户银行变更(建设银行变更为农业银行),为方便广大师生查询,现将我校税务发票变更后信息公开如下:
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:
名称:晋中学院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大学城支行
账号:04300101040000963
行号:103175030010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2140000407691341D
地址: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
电话:0351-3985668